淄博3月9日讯 为更广泛地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日前,淄博市张店区第七中学普法社团联合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在张店区莲池公园举行“用声音传播宪法理念,用行动传承雷锋精神”公益活动,为市民带来了一场精彩而生动的宪法课。
3月6日上午7点,在张店区莲池公园宪法雕塑前,张店区第七中学普法社团的10多名中学生轮流为市民宣讲宪法知识及其修订历史,宣传宪法法律至上,并号召大家学习宪法,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今天,通过自己的宣讲,让更多市民了解宪法,并在今后的生活中,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一名普法志愿者,觉得很有成就感。”张店区第七中学普法社团志愿者韩宜彤说。
据张店区第七中学工会委员周树彬介绍,本次公益活动将持续一个月,每个周末都将带领普法社团的志愿者在张店区莲池公园宣讲宪法知识。“通过开展此类公益活动,既弘扬了志愿服务精神,让学生们享受奉献的快乐,又让宪法精神牢牢植根于学生心中,激发学生对法律的敬仰,从小做个守法好公民。”周树彬说。
让学生担任普法的主角,是张店七中“会学习、善动手、有特长、能承担”的生动体现。2013年,由张店七中周树彬教师带头创建的普法社团,在2014年入驻共青团淄博市委孵化中心,2015年5月正式注册为“淄博市爱蓝青少年普法服务中心”,并在淄博市慈善总会成立爱蓝助学义工站,组织开展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志愿服务,为和谐校园传递文明做出重要贡献。利用周末和假期,爱蓝志愿者以“助推少年崇善守法”为使命,以“爱蓝天 爱健康 讲法治 传友善”为口号,先后开展了少年普法、少年互助、传承孝德、爱蓝环保、关爱留守儿童和残疾少年的暖心项目、在淄博市图书馆的少年助学等项目,尤其在少年普法项目中,用普法宣讲、普法微电影、普法游戏、模拟法庭等方式寓教于乐,实现知行合一,取得良好的育人效果,2017年1月被共青团淄博市委评为“优秀青年社会组织”。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