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落实《春季城镇治理“十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加强综合整治力度,对辖区内违法违规乱象进行摸底式排查整治。
一、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维护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学校周边流动摊贩进入便民疏导点进行合法经营。
二、开展便民疏导点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规划内疏导点进行专项整治,坚持“便民在前、服务优先、执法为辅”的原则,对便民疏导点内店外经营、“脏、乱、差”的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对占用城镇道路经营的经营者进行劝导警告,对屡禁不止者进行行政处罚。
三、开展餐饮油烟及夜市烧烤治理专项行动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721工作法”的原则,一边督促违规夜市摊主进行现场整改,一边耐心细致地向其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夜市摊主整改到位,同时对屡禁不止、我行我素的经营者,根据《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查处;对未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和使用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不规范的经营者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回头看”工作机制,确保商户整改到位。
四、开展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治理专项行动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门头字牌、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字牌,对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门头字牌依法拆除。
五、开展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销售行为专项行动 为确保牡丹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经营燃气、违规使用钢瓶、非法存储钢瓶、充装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杜绝废旧液化气钢瓶流转使用,对不规范的燃气经营企业彻查到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