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纪念日
学习雷锋日全称学习雷锋纪念日,为每年的3月5日。1963年3月5日,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在人民日报发表,该纪念日由此而来。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当这首曲子响起时,小时候齐唱雷锋歌曲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亲切,有力,温暖。全新的时代,雷锋精神中爱岗敬业态度以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仅得到传承和发扬,而且不断被赋予新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和力量。
为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引导广大市民关注文明交通、践行文明交通。3月5日上午,菏泽交警组织宣传民警开展“雷锋日”为主题的服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营造了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高新区
3月5日,菏泽高新区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在吕陵广场开展“雷锋日”为主题的服务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与镇政府文明交通志愿者一起走上街头,在广场门前摆放起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台,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活动中,大队民警与志愿者们参与活动的情绪十分高涨,向过往群众和车辆驾驶员发放了《知危险 会避险平安出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等各类宣传材料,积极地向居民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对于存在不文明行为的交通参与者进行提醒和劝戒。同时,交通志愿者还在民警的指导下,根据各个路口不同情况,对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和教育。
本次活动共劝导行人不文明道路交通行为30余起,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余份,切实达到了号召广大市民“学雷锋讲文明”文明出行,礼让行人,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曹县
3月5日是全国学雷锋纪念日。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更好体现新时代公安交警的优良风貌,传递正能量。上午,曹县交警大队联合曹县职业中专志愿者在辖区开展“3·5学雷锋日”文明交通志愿者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
活动中,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志愿者们在交警的带领下,引导出行群众依规文明出行,并向群众讲解出行时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不要横穿马路、不要争道抢行,文明行车、互相礼让行人和斑马线、停车让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向过往群众发放内容丰富的宣传资料,耐心向群众分析讲解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此次学雷锋日活动,在弘扬雷锋精神的同时,也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许多市民对交警队联合志愿者开展“3·5学雷锋日”文明交通志愿者宣传活动的做法表示欢迎,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开展这样的活动,目的是为了弘扬雷锋精神,切实增强市民的法治、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让“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为大家传递“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正能量。
来源:菏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