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利津县文化和旅游局与县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文物安全百日攻坚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深化全省文物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检察机关联动,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工作组先后来到铁门关遗址、南望参古窑址、北张七十二烈士陵园等10处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各个文保单位的历史渊源、文化价值、保护情况、后续保护和利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双方就下一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调研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达成了共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文物破坏与保护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亟待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而文物具有典型的公共利益属性,完全契合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实际。我县共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处,此次活动聚焦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就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效激活和提升文物治理能力水平,推动形成保护合力等方面进行了尝试,为我县探索公益司法保护模式,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提供了“利津方案”。
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县文物保护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合,通过对辖区内文物古迹进行全面摸排,逐项梳理问题隐患,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制度,扩大线索发现率和覆盖面,持续加大办案合力,切实筑牢文物保护与传承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