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4小时在线
始终守护平安的生命线
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
年三十,沙子口街道一男子酒后多次拨打110
扬言要“杀人”
扰乱公共秩序被处罚
2月11日晚
崂山公安指挥中心接到上级公安机关警情通报
一男子酒后拨打110
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并扬言要“杀人”
接报后崂山警方立即开展工作
指令海岸警察支队沙子口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调查民警锁定
暂住沙子口街道某社区孙某某
是当晚拨打110滋扰的当事人
民警到达现场后
发现一男子正处于醉酒状态
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
约束醒酒后审查获知
孙某某(男,45岁,青岛市平度市人)
因朋友朱某欠钱未还,心生怨愤
遂酒后拨打110要求警协助索要
对民警的答复感到不满后
又连续向外地公安机关拨打110报警滋扰
目前,违法人员孙某某
被依法行政处罚500元
面对处罚,孙某某深表忏悔
【法律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目前,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所有电话均由电脑自动录音记录备案,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恶意拨打、骚扰110
辱骂110接警员等违法行为
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危难时拨110
无事禁扰110
请把110让给真正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