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月1日讯 为保持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桓台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日,桓台交警大队集中对4名醉酒驾驶人员执行刑事拘留。
这四名被刑事拘留的人员中,有的被检查时闯卡,有的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查,有的是无证驾驶被查,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最低为105.17mg/100ml,最高为135.53mg/100ml,均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醉酒闯卡被查:王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顺桓台县张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桓台县城标广场路段南侧入口处,发现前方设卡检查的执勤民警后,为逃避检查,王某立即驾车闯卡逃跑,后行驶至一公司门口处弃车逃跑,后在此公司西侧小树林处被执勤民警拦截查获。通过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其乙醇含量为135.53mg/100mL。
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被查:孙某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且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当天顺桓台县马桥镇红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圈路路口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通过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其乙醇含量为105.17mg/100mL。
无证醉驾被查:崔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机动车处于被查封的状态),沿桓台县中心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桓台一中南门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通过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其乙醇含量为109.00mg/100mL。王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桓台县周荆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城镇韩家村北侧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通过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其乙醇含量为131.53mg/100mL。
饮酒后人的自控能力降低,驾驶机动车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无法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随着天气转暖,各种聚餐饮酒出行活动增加,桓台交警大队将坚持常态化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持续加大酒醉驾案件办理力度,净化路面交通秩序。桓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醉酒驾驶被查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能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国家公职人员还会被开除公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晓宁 通讯员 滕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