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月1日讯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 。3月3日起,张店区将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禁行区域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淄博经开区界,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
禁行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此外,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