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全县重点运输企业约谈会,传达贯彻省、市、县春运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集中约谈红色预警运输企业,就做好春运交通管理工作以及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强调部署。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兵就约谈会主要任务和下步工作要求做了强调部署,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道印主持会议,车管所、违法处理室、宣传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约谈会首先通报了2020年全年涉及运输企业交通违法、事故发生和全县128家重点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对去年以来发生过死亡并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进行了点名通报。
会议指出,各涉运企业要坚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形势,深刻汲取教训,坚守底线思维,以实干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会议调强,一是彻底清除隐患。要求各企业立即召开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做到人、车、设备、制度、方案等5个方面的排查,确保隐患问题彻底清零。二是加强人员教育管理。要把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放在首位,把加强人的教育管理做为重中之重,坚持安全教育常态化。对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多发的驾驶人,必须做到“三不到位三不放过”。三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要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GPS动态监控和24小时值守制度,要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五个不准发车”要求,坚决杜绝只挂不管、只收费不教育和包而不管以及转嫁相关责任等行为。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运输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曝光、约谈;对限期没有整改到位或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停业整顿,依法进行追责。
在约谈会上,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鄄城县同通物流有限公司、鄄城县顺航物流有限公司、菏泽海航物流运输有限公司4家涉运企业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本次约谈会要求,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以实际行动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做出贡献。
为巩固会议成果,切实提升全县涉运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约谈会后,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兵带队,组织各参会企业代表到菏泽交通集团(鄄城)第十一公司交流学习。
该公司负责人向会议代表先后介绍、展示了台账管理、GPS动态监控使用、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五个不准发车”以及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运行措施以及好的经验方法。
各企业代表表示,通过实地走访学习,菏泽交通集团(鄄城)第十一公司在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好措施、好方法、好经验非常值得学习借鉴,回去后将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