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潍坊市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示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寿光市关于规划布局建设煤炭经营网点的通知》、《寿光市散煤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从2020年3月20日起利用全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煤炭经营网点(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清洁煤炭与劣质散煤相比,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燃烧特性好
清洁煤炭易燃烧、热值高,灰分少,火苗高,封火时间长,燃烧状态稳定。清洁煤炭的热值超过传统散煤的1.3倍,极大减少了用煤的数量。劣质散煤价格虽然便宜,但由于燃烧率低、热值低,只能是“买着便宜用着贵”,花的钱不少,用煤效果不好。
环境危害小
清洁煤炭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加氧后生成二氧化碳,经升温后变成水煤气和甲烷气体,使煤得以充分燃烧,既提高了炉温又增加了热效率,实现了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劣质散煤成分中含有大量的硫、氮等有害有毒元素,在燃烧时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极易对使用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者甚至会中毒死亡。
易搬运存储
清洁煤炭外形尺寸规整,成型强度高,包装后储运不容易破碎,不会洒落煤粉,避免对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劣质散煤没有包装,会造成“装卸场地一片黑、买卖煤的一身脏、百姓家中一层灰”,生活环境不整洁,打扫起来费时费力。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情况
一、全面取缔全市范围内无证煤炭经营网点。
二、全面查处全市范围内销售不符合潍坊煤炭质量指标的煤炭经营网点。
三、全面查处全市范围内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储煤场地和不达标的经营网点。
四、全面查处全市范围内经营网点煤炭违法运输、堆放行为。
五、全面查处全市范围内不符合城乡规划和用地手续的煤炭经营网点。
同时,根据《寿光市散煤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要做到以下“五个杜绝”。
杜绝劣质散煤在我市的流通
在我市主要道路出入口设立固定和流动检查站,加大对运输散煤货车和散煤流动经销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运煤车辆是否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煤质检测报告,并对运输手续、车辆信息、运煤吨数、收煤单位(个人)地址等进行登记备案,对未能出具合格煤质检测报告的进行劝返或抽样检测,严控劣质散煤流入寿光。
杜绝涉煤领域违法违规现象
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持续不断地开展涉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联合执法全时段、全过程覆盖,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由相应执法部门予以纠正、处罚、取缔,以高压态势净化散煤经营市场。
杜绝煤炭市场以次充好
将把控煤炭质量关口前移,重点对煤炭经营网点进行质量抽检,把检测结果作为全市煤炭质量监管执法的依据。对抽样检测不符合煤质标准要求的,及时将检测报告、影像资料等有关材料移送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立案处理。
杜绝违规建设储煤场所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涵养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储煤场地。对全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布点规划范围外的散煤销售网点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杜绝燃煤取暖中毒事故发生
把取暖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区要加大冬季燃煤取暖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燃煤取暖中毒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取暖中毒事故发生。
举报电话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0536-5197737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0536-5221620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36-5200727
寿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536-5030922
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36-5221837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0536-5221117
寿光市公安局
0536-5221108
来源:寿光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