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29日讯 在吃烧烤过程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后竟然非法持枪,因触犯刑法被判刑。近日,由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依法宣判,高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高某在张店一烧烤店内吃烧烤过程中,因琐事和张某某发生争执,争吵期间发生轻微肢体冲突。这本是一件小事,在边上人劝说下事情也就过去了。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不依不饶的高某竟然驾车回家拿来一支猎枪,放在车内返回现场继续和张某某争吵。
旁边群众见到高某车上有枪,提醒张某某小心。张某某听闻高某有枪后,立即拨打110报警。高某发觉报警后驾车逃离现场并将猎枪藏匿。民警接警后迅速展开行动将高某抓获,并在抓获现场查扣猎枪一支。经鉴定,该枪支为制式单管猎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近日,审判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高某服从判决未上诉。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陈长生 孙琳 记者 马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