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公示制度是确保低保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关键性举措。我市自建立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以来,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高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解决基层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我市低保制度的运行质量,加强和规范低保公示工作,现将我市2021年1月城乡低保对象信息进行公示,低保长期公示中救助金额为依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鲁民[2020]42号)、《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青民[2020]135号)补差金额,如有异议可以采取当面、来信或来电形式实名举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受理单位:胶州市民政局低保家庭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西楼1016室
电 话:82206079
来源:胶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