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胶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8日在胶州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吴焕香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胶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收入组织,加大支出管理,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16亿元,扣除地铁留抵退税0.25亿元后,当年收入完成102.91亿元,增长1.5%,完成预算的10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7.47亿元,增长1.7%。
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净收入-3.3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99.83亿元。
当年财力加上上级转移支付18.9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2亿元、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8亿元、上年结转资金2.16亿元和调入资金5.05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2.93亿元、当年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9亿元和一般债券还本0.02亿元,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23.1亿元。
2.全市支出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收入和财力情况。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9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75亿元,专项收入5.8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12亿元,罚没收入1.65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4亿元。
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净收入和集中镇办上解等收入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9.2亿元。
(2)市级支出情况。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2亿元,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5亿元
——公共安全支出5.34亿元
——教育支出24.94亿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7.14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0.93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2.85亿元
——农林水支出3.27亿元
——债务付息支出1.56亿元
——交通运输、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5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按照规定,2020年调入资金5.05亿元、年初预算安排未使用的预备费和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94亿元,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9亿元,将结合2021年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5.28亿元,增长2.2%。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7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5亿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12.04亿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0.5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56亿元。
2.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新增专项债券7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8亿元、上年结转资金2.7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218.84亿元。
3.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11.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5.8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5.7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0.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7.56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1.2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27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2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7亿元,调出资金5.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7亿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03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2.08亿元后,可供使用的资金共计23.11亿元,当年支出10.5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5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精神,我市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五)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4.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8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转移支付资金2.61亿元,全年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7.33亿元。
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结转下年支出3.02亿元。
(六)政府债务资金执行情况
1.2020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亿元、专项债券70亿元、棚户区改造债券5亿元,债券资金均按规定安排相关项目支出。
2.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9.38亿元。
二、2020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20年,按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加强财源建设力度,优化资金保障方式,健全绩效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凝心聚力、担当履职,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1.积极挖掘外部税源,探索税收新增长点。一是依托市级“双招双引”平台,进一步加大对总部经济项目引进力度,着重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收入资源组织和税收调度力度,提升经济效益和税源潜力,2020年协助里岔、胶莱等镇街积极拢聚外部税源1.9亿元。二是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税源评估与税收筹划,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同时按照“财税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原则,充分发挥财税、招商部门合力,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周期税源评估,及时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提出化解税收风险的措施办法,提高税收贡献度。
2.强化重点税源管控,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加强对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源监控,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收入征管工作。通过加强各单位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锁住重点企业税收。联合税务部门梳理部分对税收收入拉动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项目。其中银盛泰、中海御湖、绿城朗月苑等入库土地增值税1.9亿元,清理补缴恒亿石油公司、紫金苑等地块欠缴土地使用税和契税0.46亿元,有效填补今年税收缺口。
3.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加强惠企政策的调查研究,充分挖掘政策方面的潜力,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与可用财力的同步增长。以税源评估工作为切入点,积极走访企业,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同时,加强财源建设成员单位协税护税,拓宽涉税信息共享渠道,扩大涉税信息共享范围,提高涉税信息利用效率,形成相关部门单位合力,充分利用税收数据这座“金山银库”,2020年清理欠税入库2.2亿元。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将市直部门350个预算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同步”;二是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单位进行整改落实;三是指导部门对2019年纳入绩效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2019年食品安全检验专项资金、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专项资金等18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3个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试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对2个部门试点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预算部门进行整改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有效增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千方百计、调度资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我们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专班。局领导靠前指挥、带头行动,各科室负责人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经费及物资采购保障等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2.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020年,我们筹措疫情防控资金2.45亿元,专项用于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改造、防疫设备和物资购置及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等。其中防疫设备物资购置资金1.46亿元,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改造资金0.89亿元,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0.1亿元。
3.建立资金拨付“快捷通道”。我们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启动资金网上电子化快速支付通道,直接将资金支付给供货商和基层单位。节假日期间各科室随时有人在岗,以最快速度将应急需求资金拨付到位,确保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和保障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
4.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安排专职人员统筹协调采购工作,最大限度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确保采购时效和质量。
5.建立医疗保障“生命通道”。全面落实中央、省、青岛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患者救治费用财政补助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三)勤俭节约、压减支出,兜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市民的好日子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资金使用上精打细算,保障重点支出,兜牢民生底线,提升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我市民生支出89.86亿元,民生占比达到73%。
1.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今年我们三次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市直单位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不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和办公用房(除危房外)维修改造经费;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新增购置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全年压减经费支出累计1.32亿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和民生支出等。
2.将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确保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青岛市稳就业工作部署,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强化政策供给,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就业,以稳企促稳岗,多元服务促发展。2020年,就业创业资金支出1.46亿元,其中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贷款贴息0.64亿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0.67亿元,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出583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支出110万元,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290万元,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费及大学生基层服务岗支出120万元,扶贫公益(辅助性)岗位补贴等其他就业支出384万元。
3.应保尽保,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按照《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自2020年四月份起,将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00元和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和520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900元和7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45元和780元。自2020年十月份起,再次将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30元和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和560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945元和7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和840元。2020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591户11460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394户1435人,共发放低保金及各项补贴0.87亿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类及照料护理类资金0.19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4.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2020年,共进行临时救助322户95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78.49万元,其中绿色通道紧急救助31户86人次,救助金37.4万元。
5.完善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医保精准扶贫力度。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医保政策,实施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村卫生室联网现场结报”、即时结算服务,抓好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不断完善贫困人员就医“绿色通道”。全市三类贫困人员共计15859人,符合我市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全员参保、一人不少” 100%参保的目标。围绕建设统一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一中心,形成既保大病又管小病、既保基本又管精准的保障合力。2020年,参保居民一、二档财政补贴分别由原来的730元和650元提高到760元和680元。
6.实施教育优先保障、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一是积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拨付资金616万元,有效地减轻了家庭负担,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二是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拨付资金0.1亿元,保障校舍安全,及时消除学校存在的危房,增强了教育的保障能力。三是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1.79亿元,并全部拨付到位。四是精准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各项资助政策,拨付532万元,对各学龄段贫困学生、家庭进行资助。五是安排专项资金610.42万元,为3.6万名小学生提供校内托管基本服务。六是拨付资金0.22亿元实施免费营养计划,重点为2.5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和营养奶,心系学生健康。七是拨付资金0.49亿元,重点解决师资力量配备不足,缓解教学压力。八是拨付校车补贴资金0.38亿元、校园安保经费0.12亿元,实现校园安保五统一,学生在途和在校安全得到保障。
7.及时拨付各项惠农补贴。全年发放惠农补贴0.99亿元,其中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0.34亿元,惠及农民5万多户;发放农机购置补贴0.2亿元,补贴农机具1657台,受益农户1118户;拨付种植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0.19亿元;发放大中型水库和三峡水库移民资金789万元,惠及移民1.3万人;发放渔业成品油补贴0.19亿元。除政策性保险资金直接拨付承保公司外,其余资金全部通过一本通账户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收入。
8.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持续打造平安胶州。投入资金0.55亿元,加强协勤队伍、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全市实行网格化治安巡逻模式,保障市镇安全,市镇村三级平安网络建设不断完善;设立专项资金0.35亿元,用于我市的天网工程建设。加大对常规街面、重点区域和案件高发区域治安监控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投入办案及装备经费近0.4亿元,全力支持政法部门侦办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民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治安满意度大幅上升。
9.加大高端人才投入力度,助力新旧动能转换。2020年,共拨付1.53亿元,其中安排高端人才引进资金0.53亿元,对高端人才项目等所需启动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有效解决了高端人才创业创新资金不足问题;安排人才集聚环境优化资金0.95亿元,对高层次人才、平台载体、创业创新团队以及来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奖励或补贴,有效推动了人才、平台载体、创业创新团队建设;安排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引领企业激发创新改革活力,加快企业发展;安排各系统人才引进资金216.28万元,专项用于教育、卫生、农村等人才的培育,促进各领域共同发展;安排人才智库平台建设资金100万元,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与智库成果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智库成果进入决策;安排资金150万元,支持人才招聘、评审等工作,保障人才工作有序开展。
(四)多措并举、精准服务,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的红利,助力企业发展
1.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企业活力。严格按照李克强总理视察山东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要求,严查违规涉企收费,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2020年,全市已实现减税降费37.12亿元,其中减免税收约27.05亿元,减免社保费约10.07亿元。
2.及时拨付各项惠企资金。2020年拨付青岛以上专项资金2.7亿元(包括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0.83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科技计划资金0.9亿元、外贸企业出口信用险补助资金559万元等),惠及企业1319家(次)。拨付我市本级惠企扶持资金0.71亿元,(包括“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企业奖励资金650万元、工业互联网“555”认定项目奖励资金0.11亿元、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0.14亿元、新增纳统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0.11亿元等),受益企业(包括行业协会和商会)708家。同时,财政出资0.5亿元,参与成立青岛金胶州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已为51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过桥)业务95笔,累计金额11.6亿元,为企业节省利息费用540余万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3.减免房屋租金,帮助中小业户度过难关。2020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共为3374户中小业户减免房屋租金0.29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为307户租户减免房租0.17亿元,行政事业单位为3067户租户减免房租0.12亿元。
4.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开展非税收入多样化、快捷化缴费试点工作。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实行非税收入手机扫码缴费,使广大缴款人动动手指就能缴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
1.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机制,按照《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决策程序,强化投融资、担保抵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好风险防控。配合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开选拔市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面向市场化选人用人,对组织机构不健全、领导班子不到位的部分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提升盈利能力。培育和明晰主业,围绕主业制定战略规划,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细化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对公司间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的领域进行专业化整合。加快市场化转型,支持市属企业参股上市公司,金胶州公司投资购买建邦公司股份并顺利成为全省首家精选层企业。
3.支持企业信用评级。2020年,新城公司获评2A+、胶州湾科技公司获评2A级信用评级,目前我市已有5家2A级以上信用评级企业。市属企业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4.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出资入股、股权收购等方式,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目前市属企业已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成立混改公司,项目涵盖生态农业、物流供应链、新型建材、医疗健康、激光半导体等。市城投公司参与投资孙琦博士团队能源项目、胶州湾发展集团参与投资张子旸团队半导体激光器芯片项目、与山东高速合资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发挥国有公司“双招双引”的关键作用。
5.发挥国企经济主力军作用。引导市属企业聚焦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功能区建设,参与全市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学校建设、医院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420亿元。
6.夯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市属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市城投公司在洋河镇建设半岛田园综合体项目、新城公司在铺集镇建设小微产业园、金胶州公司在镇街建设风力发电项目,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市属企业通过捐助资金、消费扶贫等方式,向对口帮扶的贵州、甘肃等地区捐助0.29亿元。
7.强化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市属企业2020年经营考核目标任务》,从经营效益指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考核,引导企业围绕胶州发展大局,聚焦主业、突出资本回报、提高盈利能力,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8.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青岛市胶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市建设局所属企业的统一监管,将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青岛宇翔农机加油站划转给城投公司,储备粮管理中心、胶良粮食收储中心、和谐粮油经营公司划转给金胶州公司,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初步建立大国资监管格局。
9.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定《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以精细化、贴心式服务,全面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目前,我市已接收101户企业3808名退休人员。
(六)党建引领,改善作风,机关效能显著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
2.打造财政服务品牌。在全局上下营造“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高效机关。2020年,处理政府信箱91件次,12345热线交办问题59个,行风在线问题18件,均及时回复,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超过98%,全年无一起违规违纪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各位代表,回顾2020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经济以及社会造成了巨大冲击,我们落实“稳与进”的关系,奋力答好“控疫情”和“稳经济”一张考卷两道大题,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面对经济下行、中美贸易摩擦、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们担当履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展望2021年,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对此,我们将坚持明确工作目标,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同心同向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现代化上合新区的工作目标,弘扬“动车精神”、强化“全轮驱动”,坚持运用“十一个关系”指导财政工作实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财政“生财、聚财、用财、理财”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0.38亿元,增长7%。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预计为1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25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2021年市级集中镇街体制结算收入预计加上非税收入,减去体制结算上解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加上调入稳定调节基金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72.3亿元。
3.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2.3亿元,收支平衡。其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34.38亿元、履行职能必需的业务经费支出3.62亿元,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支出34.3亿元,安排预备费支出0.75亿元(占当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1.04%,符合《预算法》规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1.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2.9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1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35亿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85.82亿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0.3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95亿元。
2.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转2.47亿元、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08亿元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为105.49亿元。
3.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105.4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1.29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2.49亿元后,可供安排资金预计为23.78亿元,支出安排1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58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精神,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六)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上级提前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8.14亿元,已经按照规定编入部门预算。上年结转和2021年新增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将全部安排用于相关专项支出。
(七)政府债务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债券还本付息14.55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6.64亿元、亚行贷款等还本付息0.18亿元,其他政府债务等还本付息4.5亿元,已编入市级财政预算。
四、切实做好2021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2021年,受外部环境趋紧、经济持续转型以及实施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长还将面临巨大压力,同时受民生保障、疫情防控支出等因素影响,刚性支出仍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将非常突出。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抓牢抓实财源建设和国资管理两大工作主线,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聚焦财源建设,多措并举加强税源管理
1.加大金融行业税收征管力度。会同市金融监管局大力支持和拓展金融、保险和证券公司在我市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把银行税收贡献度作为调度财政资金存放的重要参考指标,积极推进青岛农商行理财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落户上合示范区,协调建设银行、青岛银行、中信证券、中泰证券等金融企业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在我市缴纳。
2.大力引进和发展总部经济。积极支持招商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建筑业总部招商力度,吸引更多总部经济在我市落户发展,加快推进铺集镇东方园林项目总部经济尽早实现税收贡献。
3.推动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落实“地需地产、地产地用”原则,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推荐使用本地建筑企业、建筑材料,扩大本地品牌配套使用率;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同央企、国企组成联合体,培植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建筑业税收地方贡献度。
4.加大对外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管控力度。从源头管控做起,加强末端约束,抓好土地招拍挂、建筑施工和房产交易等环节税收,要求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一票一书”付款办法,防止税收流失。
(二)聚焦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零基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坚持“钱随事走”,所有财政资金安排不再考虑以前年度基数,先破后立,以“零”为基点重新确定资金投向、规模和结构,构建财政资金预算编制的“零基预算”模式。按照“有保有压、先急后缓”的原则,厘清深化推进青岛“十五个攻势”及我市“九大攻坚任务”中需由财政保障的政策和项目,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兜底线,从而倒逼各级各部门在年度预算安排中找准位置、确定项目,并以此分配相应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
(三)聚焦支出管控,从严从紧安排预算资金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主动压减除中央、省、市确定的重大政策、必保支出之外的其他项目支出,严禁新增项目支出以及项目追加预算,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坚持量财办事、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六稳”“六保”工作任务,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事业支出,对基层运转以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基层政府履职重点领域资金,及时足额全力保障,确保上级部门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不留缺口。
(四)聚焦债务管理,保证重点项目资金需要
抢抓国家加快加大债券发行的重大机遇,把政府债券作为统筹财力平衡、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抓手,用好用足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扩大政府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放大专项债券杠杆效应,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污染治理等补短板领域,有力发挥政府投资稳增长作用,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合示范区、临空经济区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需求,切实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同时始终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五)聚焦国企改革攻势,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攻势。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落实好《胶州市企业改革攻势作战方案》、《胶州市企业改革攻坚行动方案》,学懂弄通做实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我市国企改革各项攻坚任务。
2.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经营管理和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3.盘活壮大资产,全面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企业资产债务全面清查,制定资产盘活和债务化解方案,逐步降低各国企资产负债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明确公司主业,不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明晰企业主业,围绕主业制定战略规划、提高发展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实现由融资平台向投资平台、向市场经营主体的真正转变。
5.强化经营业绩考核,建立激励奖惩约束机制。强化目标引领、考核引导,压实企业经营目标考核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负责人薪酬。制定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增强企业活力。
6.强化企业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企业对外投资、融资、担保抵押、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监督,整合出资人监管、纪检监察和审计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不发生重大资产损失。
7.成立胶州市“国企战略发展专班”、“国企融资专班”,加强企业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加强市属企业间的协作和抱团取暖,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格局,把市属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8.探索实施“拨改投”财政政策。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的配套政策措施,将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奖励、贴息、无偿补助等财政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企业,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聚焦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1.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确保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的红利,助力企业发展。
2.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在精准扶持和提升成效上下功夫,坚持吸引外来优质项目和培育壮大本土企业“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支持“双招双引”,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规模,抓好招商引资奖励政策落实,及时兑现企业扶持奖励资金,引导重点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3.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探索实施股权投资方式,变无偿拨款为资本金注入,变“奖补”为股权,实施“拨改投”改革。
(七)聚焦资金使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1.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制度。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力度,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决策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解决好资金“往哪投”、“怎么投”的问题。
2.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将2021年595个市直部门预算项目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同步”。
3. 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根据监控结果对偏离目标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4.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扩大财政重点评价范围,将评价重点向重大政策、项目和部门整体聚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报告、反馈、公开和问题整改制度,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加强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开拓创新,尽职履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同心同向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现代化上合新区,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展现担当!
来源:胶州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