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27日讯 伪造虚假购销合同,空转资金流水,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00余张,致使国家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昨天,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某某、方某某等27名被告人、10个被告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由于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开始,被告人赵某某伙同方某某、刘某某、王某等先后成立了淄博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虚假购销合同、空转资金流水的方式,从上游公司取得进项发票后,向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00余张,致使国家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
时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部分辩护人处于河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5名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其余被告人取保候审,分布在全国各地。
针对现实状况,庭审采用互联网远程视频线上开庭和现场庭审多点结合的方式。为确保被告人、辩护人均能参与庭审,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前及时与被告人、看守所、辩护人进行协调,并提前调试互联网法庭。庭审中,法官在线核实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质证等各个环节均有序进行。庭审直至午后1点半结束,历时4个小时,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涉及被告人多,涉案金额巨大,为了保证庭审的公平、公正及高效,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庭前会议。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等事项进行确认,把握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为依法高效精准审理该案做好准备。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牛钢 孙莹 记者 马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