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2020年处置3.02万亿
不良资产 历史最高
梁涛介绍,银行业保险业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稳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继续保持稳健运行良好态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资产负债及业务稳步增长
202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3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0.1%。总负债293.1万亿元,同比增长10.2%。保险公司总资产23.3万亿元,同比增长13.3%。
▍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高
2020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9.6万亿元,同比多增2.8万亿元。民营企业、制造业贷款分别增加5.7万亿元、2.2万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信息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30.9%、20.1%、14.9%。
▍主要经营和风险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2020年,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资产3.02万亿元。截至202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3.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816亿元;不良贷款率1.92%,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76%,较年初下降5.1个百分点。
▍多渠道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020年,通过发行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补充了商业银行资本1.34万亿元,银行业新提取拨备1.9万亿元,同比多提取1139亿元。
▍改革开放取得积极进展
持之以恒推进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深化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强化董监高等治理主体履职监督。印发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城商行、农信社改革化险工作。全面推进保险机制改革,发布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研究推动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加快意外险和农业保险改革。
02
重点防范房地产、影子银行
高风险机构风险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对银行保险机构也产生了一些影响。从目前来看,比年初预估好很多,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始终把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是因为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才使银行保险机构的风险能够可控。在年初采取了一些特殊政策,比如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以及一些监管措施的灵活调整,促使银行保险机构有足够空间和时间,通过自身经营管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去年我国GDP增长达到2.3%的水平,超出预期,是世界上大型经济体里面唯一经济正增长国家。
▍注重对存量风险的防范和处置,采取了很多措施
通过清收、核销、转让等多种形式处置不良资产3.02万亿元,力度前所未有,金额也是历年最高。对高风险机构进行更严格排查,将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掉,一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前瞻性采取一些预防风险的措施
对重点领域风险提前部署、未雨绸缪。房地产领域,建立房地产融资全方位、全口径统计体系。银保监会前期与人民银行一起发布对房地产融资的集中度管理通知。同时,密切关注观察不同地区、城市房价变化情况,因城施策,与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一起采取相应措施。对“影子银行”时刻保持警惕,2017年以来压降20万亿元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
肖远企表示,去年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二级资本工具、发行永续债等方式,要求银行补充资本,增强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另外,推进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特别是地方性银行资本金,银行资本实力大为增强。通过增提拨备增强银行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夯实银行应对风险的基础。
03
加强推动金融机构治理及监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梁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银保监会高度重视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改革和监管,并坚持将健全公司治理作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强化风险防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加强顶层设计
发布了《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系统提出了未来三年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和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弥补了制度短板
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规制的建设,研究制定可供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共同遵循的统一的公司治理准则,针对大股东行为、关联交易、薪酬扣回、董事监事履职评价、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等若干重点问题。
▍实施了监管评估
首次完成了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通过评估,监管部门及时全面掌握了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并通过对问题的督促整改和基于评估结果的分类监管,切实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质效。
▍开展了专项整治
以中小机构为重点,严厉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了4600家法人机构,查处了股权违规问题3000多个,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47家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名单,稳妥开展了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有序清退问题股东。
04
监管层加快处置 特殊资产迎来利好
包括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不得通过虚假转让、违规倒贷续贷等方式隐匿不良;对不良产生和不良处置中的违法、违规、失职行为均要严格实施问责,重点加强对不良资产转让不真实、不洁净等违规业务审批人员的问责;加强不良资产精细化管理,科学制定考评目标,避免片面注重压降账面不良的考核导向,以实现风险化解、回收最大化作为不良处置考核目标等。
包括积极争取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引进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督促金融机构通过现金清收、重组、核销、打包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处置力度;对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不良贷款,逐户制定化解方案,重组一批、代偿一批、清收一批;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广金融债权诉讼“绿色通道”,对金融债权诉讼优先立案登记,及时分案移送。推动完善诉前资产保全措施,及时对有关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说,银行业的不良资产仍是特殊资产中最主要的部分。他预计,中国将保持中高经济增速至2035年,这意味着当下的大量特殊资产有可能在未来得到价值的提升。所以,特殊资产的价值存在大量提升空间。
银行在加速推动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从监管方面来看,相关门槛也在逐渐放开。诸如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等试点推出,相关市场规则也在逐渐形成中,这也在推动机构加速处置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