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22日讯 近日,淄博发布《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新增75项医疗服务项目,对98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修订。《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1号),结合淄博市实际,新增75项医疗服务项目、对98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修订。
《通知》将一些新型医疗技术列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经专家评审论证,新增75项医疗服务项目,促进新型医疗技术发展。根据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98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修订。同时,修订部分可另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促进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通知》规定了明码标价要求。规定各医疗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价格政策、不实行价格公示等各种乱收费、乱涨价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目前,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医疗新技术纳入临床使用,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确定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根据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对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修订,起草了《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张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