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菏泽市自2021年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菏泽市主城区、县城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菏泽市自2021年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菏泽市主城区、县城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