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政府工作部门名称变更及印章启用的通知
- 制发机关: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1-15
- 文件字号: 胶政办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2021-01-14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胶州市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名称的批复》(青政函〔2021〕9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名称变更
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更名为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胶州市自然资源局更名为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城乡建设局更名为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印章启用
现制发“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各一枚,自2021年1月14日起启用。原“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胶州市自然资源局”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印章同时废止。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