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范围内所有村庄、所有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林地、绿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其他胶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场所,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近日,胶北办事处总工会组织工会志愿者在社区、村庄等地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志愿者们走进村庄、社区等地方,通过张贴明白纸、发放宣传页和现场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放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为减少城市污染从自身做起,做到不在禁放区燃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确保青岛良好空气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