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基层医疗机构:切实做到“十严禁”、“十必须” 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单县卫生健康局要求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十严禁”“十必须”。
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十严禁”
01
严禁未佩戴口罩或不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医疗机构
02
严禁未测量体温进入医疗机构
03
严禁未查验健康码进入医疗机构
04
严禁不询问流行病学史进入医疗机构
05
严禁医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执业
06
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谎报发热患者信息
07
严禁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留诊发热患者
08
严禁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拒诊发热患者
09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发热哨点诊室
10
严禁违反医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规定
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十必须”
01
必须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02
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首报负责制
03
必须做好就诊人员及陪人信息登记
04
必须做好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工作
05
必须落实发热哨点诊室日报告制度
06
必须严格发热哨点诊室隔离区域设置
07
必须规范清洁消毒工作
08
必须严格医疗废物管理
09
必须严格医务人员防护措施
10
必须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全县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来诊人员均须进行“一看一测一查一问”(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对于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医疗机构要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对发热患者信息要进行详细登记,并详细询问患者情况,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与该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联系患者就医情况,避免发热患者流失,必要时拨打“120”转运,严禁留诊、治疗发热患者。
严 格 监 督 检 查
实行疫情防控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带队负责督导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各民营医院,基层卫生院院长及有关人员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日常防控督导、发热病人上报及防控知识培训服务,做到督导检查全覆盖。各级督导组定期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基层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接诊范围、发热患者的处理、院感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整改台账。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院感防控相关规章、标准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强全员培训,完善防控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本机构职工排查和外出管理,规范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相关工作人员防护,防范疾病传播。
疫情防控咨询监督电话:4662715
单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