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提升我县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根据单编发〔2019〕16号文件,现将单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一事对外进行公示,宣布成立单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为李鹏,办公地址为单县鑫诚大厦一楼。
单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7号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提升我县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根据单编发〔2019〕16号文件,现将单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一事对外进行公示,宣布成立单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为李鹏,办公地址为单县鑫诚大厦一楼。
单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