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6日讯 日前,财政部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内容,规范相关管理流程,明确指出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进一步提质 增效,节能降耗,淄博高新区全面推行电子票据使用。你知道如何查验电子票据的真伪吗?
今天,记者从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非税收入管理科获悉,财政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款凭证,主要用于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活动,广泛地应用于医疗、教育、交通等众多领域。
此次财政部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加强了财政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督,适应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及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全面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要求。
为使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有法可依,修改后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对电子票据使用管理 全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可以 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
自2019年12月18日高新区使用第一张电子票据以来,电子票据逐渐在全区范围推广使用,反响较好。2020年因遭受新冠肺炎疫情,淄博高新区积极响应上级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为抗击 疫情进行捐款。高新区财政针对捐赠收入,全部使用了电子票据,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做到了提质增效,节能降耗。
2021年1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来报销,相关单位也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财务入账和档案管理。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非税收入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可通过两种方法来查验财政电子票据,方法一,使用者上网搜索登录“山东省财政 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然后输入所要查验的财政电子票据的相关信息即可。方法二,使用者先关注“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再点击手机页面下方“电子票据”,选择“票据查验” ,输入财政电子票据的相关信息,即可查验。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培 通讯员 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