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为营造良好的宣贯氛围,推进《条例》实施,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贯工作。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对基层监管人员、化妆品经营者的宣贯培训工作,对《条例》制定的背景概况、主要内容、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提升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市县两级监管人员深入化妆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连锁门店、城乡结合部等化妆品经营集中区域,向化妆品经营者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主要特点、基本内容、法律责任等,提升化妆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化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向普通消费者进行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公众对化妆品的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播放宣传视频、推送宣贯信息,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