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运集团在改制前为惠民地区汽车运输公司汽车,赵德松当时是惠民地区汽车运输公司汽车六队的驾驶员。
1986年4月,赵德松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2004年1月,双方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
时隔十几年后,赵德松偶然得知,他在原单位还有劳模的补贴,以及富余职工的安置费,但是这些钱他一分也没有拿到。
近日,已经退休的赵德松联系到本报,称其已经多次联系滨州交运集团,讨要十几年前就该发放的省劳模补贴和富余职工安置费。
赵德松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预提职工安置费用的请示》,这是2003年9月28日,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滨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进行的请示。
这份请示中显示,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滨政字(2003)43号文对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的批复精神,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企业改造的政策规定和市劳动局的审核意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就滨州交运集团改制中涉及职工安置的政策、费用进行了认真测算,预提安置职工的费用计:9064.61万元。
2003年10月30日,以上两部门对此事进行了批复:经过反复研究与审核,同意你们按照请示中所列各项内容,共计预提安置职工费用9064.61万元。费用提取后要专款专用,要严格按照请示中所列项目用于职工安置,不得掷作它用。否则按有关规定严处,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监督。
赵德松告诉记者,《关于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预提职工安置费用的请示》中明确写有劳模津贴一事,“5人计每月440元,平均年龄58岁,一次性提足至75岁。”同时,对富余职工的安置费也做了详细的计算,“职工2875人·25%·1.5万元/人”,测算数为1078.13万元。
“这里面的劳模津贴,他们具体拿多少钱我也不知道,我知道的是齐书文、李岱刚、翟所英他们都拿到了。”赵德松介绍,滨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在2003年已经进行了批复,也要求“严格按照请示中所列项目用于职工安置,不得掷作它用”,可这些钱他一分也没有拿到。
12月16日,记者联系到滨州交运集团。该集团胡董事长表示,赵德松之前已经联系过滨州交运集团,集团也给过他答复。因在外出差,他回来后会及时联系本报。
12月18日,胡董事长告诉记者,因已过去16年,当时的经办人也都早已退休,滨州交运集团正在找资料和当事人核对,尽快给出答复。同时,他表示,张德松在企业改制前已经解除合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4相关文件,他现在的劳模补贴应由所在地解决。
18日下午,胡董事长给记者传来一份《关于赵德松劳模待遇问题的答复》,全文如下:
关于赵德松劳模待遇问题的答复
一:劳模待遇发放渠道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善劳模待遇的通知》滨政办字《2015》2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劳模荣誉通过离退休前工资渠道解决并负责发放。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法解决以及无单位落实待遇的,按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
根据以上规定,赵德松原系我单位职工,2004年1月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已领取。其劳模待遇与企业无涉。
二:企业改制劳模待遇费用提取问题
经查:2003年在企业改制前进行评估测算时,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5名人员提取了省劳模津贴费用,5人分别是:于友 翟所英 齐书文 李代刚 田辉。改制后,以上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省劳模津贴。
赵德松不在名单之列。
三:关于富余职工安置费用提取问题
滨州交运集团是一个具有五十多年历史的老国有企业。历史包袱重,冗员多,富余人员安置压力大,岗位超定员现象极其严重。为了保持企业稳定,不给政府、社会增加负担,企业在改制时采取了“整体改制、全员安置”的改制方案。改制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为了企业能够整体改制、全员安置、保持稳定,合理安置老国有企业存在的富余人员多,人浮于事, 负担重的现实问题,市政府给予了企业按职工总数25%提取富余职工安置费1078.13万元的政策。富余职工安置费属政府给企业的优惠政策,是以资产形式划归企业所有,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使用,通过开办经营项目使显性和隐性的富余人员得到安置。实际上这一优惠政策是远远不够的,只是企业整体改制、全员安置减轻了政府负担、保持了社会稳定政府给予的奖励。
企业改制需要安置的富余人员大大的多余25%的测算人数。富余人员是一个动态的群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人群,不是固定不变的。实际上企业在经营中有很多的富余人员需要更多的安置费用,需要新开办更多的经营项目来提供岗位,使富余人员的生活得以保障,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提取的这部分费用是企业安置富余人员实际费用的一部分,企业还要投入更大的费用来开办经营项目,增加经营能力,做好富余人员的安置工作。市政府的优惠政策采取了25%、1.5万元的标准进行提取,目的是为了得出一个费用总数,既不是富余人员是25%,安置费用是1.5万,更不是发给那一个人,而是对整个富余人员的安置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提出的工作要求。
企业改制后,根据富余人员多,人浮于事,部分职工年龄较大且劳动技能差的实际情况,实行了企业内部退养制度,仅此一项2004年到2014年,发放内退人员生活费1484万元,承担社保费用744.63万元,两项合计2228.63万元此后每年继续支付的费用大大超过提取的费用。
富余职工安置费不过是政府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在国有资产中剥离出一块资产费用的政策优惠,体现了市政府对企业“整体改制、全员安置”的肯定和鼓励,但实际上这块资产费用是远远不够的。企业直接开支用于安置富余人员的费用已大大超出了政府给予的1078.13万元资产的优惠政策数额,通过对富余人员的安置表明,企业是负责任的,是付出了巨大代价做出了贡献的。
“我是86年4月份获得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91年4月份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当时在全公司是有目共睹的。时任公司团委书记
18日下午,赵德松在看到《关于赵德松劳模待遇问题的答复》后告诉记者,他获得劳模的时间比答复中其他几人都早,对于为何劳模津贴里面的5人没有他,他表示很是疑惑,并发来的一些文件进行证实。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到退休都没有工作,就失业了,拿了每月250元的失业金两年,然后就退休了。”
18日晚,滨州交运集团工会负责人张主席告诉记者,赵德松是在2004年1月和集团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而滨州交运集团改制是在2004年7月。同时,赵德松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还先后从事过餐饮、出国劳务、驾驶员培训等多个工作,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