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谁死谁有理”歪风,法院做得对
浙江省仙居县男子李某醉酒驾驶二轮电动车,不慎撞上路边的路灯杆导致死亡。李某家属事后将路灯杆所有方即当地镇政府告上法庭,索赔70多万元。澎湃新闻从仙居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一审驳回了李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来源:澎湃新闻)
李某醉酒驾驶电动车不慎撞上路边的路灯杆导致死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一场悲剧,本着死者为大的说法,我们不想过分苛责李某的错误行为,但是李某家属却不想就此罢休,而是同样将死者为大的说法拿出来,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弱势一方,从而向当地镇政府索要赔偿,这样的做法实在是无理至极,着实让人愤慨。
经检测,李某当时的血液酒精含量达229毫克/100毫升,远超醉驾标准。作为成年人,李某在饮酒前有足够的能力判断醉驾可能给自己以及他人带来的危险,但是他却选择不管不顾,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大量饮酒,最终发生悲剧。试想一下,若是李某撞上的不是电线杆而是行人,最终导致行人受伤 ,那么面对各种赔偿费用,李某的家属又会如何处置?
李某的家属大概是怀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再说”的心思,企图借着李某的事件发一笔小财,因此才会牵强附会,将导致李某死亡的黑锅甩给当地镇政府。但是事实就是事实,导致李某死亡的原因是醉酒驾驶,而非路边的电线杆。
近年来,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游客逃票进动物园后被动物咬死,家属反向动物园索赔、在设有“禁止游泳”标识的水域溺水身亡,家属向政府索赔、老人因为坐过站于是出手殴打公交车司机,在被劝阻后依然态度嚣张......拥有这些“声色俱厉”面孔的人大多手持“谁死谁有理”、“谁弱谁有理”的“尚方宝剑”,将“比惨”闹剧演绎的淋漓尽致。这股歪风搅浑了社会舆论,带乱了社会风气,干预了司法公正,不得不让人警醒。
人之初,性本善。人人都有恻隐之心,李某的悲剧固然让人同情,但是恻隐和同情应有一定的限度,那就是不得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否则这样的同情与恻隐只会成为别有用心者牟取不当利益的筹码。
作者: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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