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工作过程中着力做到三个加强,确保案件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加强同上级执纪审理部门沟通,在遇到复杂、疑难或分歧较大的案件,在对案件事实、证据准确、全面、客观的认识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业务指导。
加强对基层纪工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认真解答关于党纪政策咨询,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对基层纪工委审理的行政处罚类案件,做到及时沟通材料审核、审理谈话、处分决定行等关键环节,努力做到基层移送、审理的每起案件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执行到位。
加强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注重加强党纪、党规、条例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互衔接的问题。强化与审判机关沟通联系,强化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运用证据的能力。制定了《济南市历城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并3次组织到历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促进了职务犯罪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