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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限行通知!在济南工作、学习的滨州车主,备案后就可在禁行区通行!

2020-12-11 10:12:10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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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晚,济南交警发布公告,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

该措施一出立即引发了不少近期来济或在济南长期工作、学习、生活的朋友的关注。已经挂的非鲁A的拍照可怎么办?12月10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办理了这个备案~就可以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在济南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正常同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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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内容:

12月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济南市区城市快速路(高架路)、经十路、旅游路将在早晚高峰期禁止外地号牌车辆通行。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

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二、“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三、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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