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隆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要务,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通过建机制、强措施、带队伍,逐步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双向”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贯彻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按照“两个责任”清单、“一岗双责”的要求,党委书记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镇纪委按任务划分情况,抓贯彻落实督导,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强化工作措施,着眼防范廉政教育。注重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制定党内经常性、长期性、多形式学习“党性、党风、党纪”机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详细讲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界限、表现形式等,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思想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违法违纪危害性的认识,提高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
纯洁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修订、规范和完善《兴隆镇绩效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制度衔接配套,发挥整体作用;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党委书记与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财政所长、党政办主任进行廉政谈话;其他“两委”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站所(中心)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特别是逢干部岗位变动、职务调整、重要工作、关键节点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年不少于两次。谈话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准则,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