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根据菏泽市《关于在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腐败问题及“保护伞”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发此公告。
凡是在建筑工程领域存在以下行为的,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踊跃检举,相关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1.在建筑工程领域恶意竞标、围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等;
2.在房地产建设领域,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
3.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者恶意克扣租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
4.在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旧村搬迁等项目中采取暴力手段垄断工程建设、威胁恐吓村民强制搬迁,克扣村民拆迁补偿款等;
5.实施违法建设,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
6.党员干部、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欺压百姓,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通风报信,利用公权力谋取非法利益;
7.在建筑材料供应、运输等环节,以恐吓、威胁、暴力等方式强揽工程或强迫交易等行为;
8.建设过程中拦截施工道路、围堵建设工地、强行拉闸限电、停水停电,恶意阻碍施工进程等煽动闹事行为;
9.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强揽工程项目或利用职务影响力等为违法建设工程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10.利用行业协会的优势地位,串通行业内“龙头会员”对价格、产量等达成一致,违法进行市场操纵或垄断行为;
11.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破坏城市建设管理秩序、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行为;
12.在物业服务中,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垄断小区物业管理,强行指定装修公司和装卸材料的行为;
13.其他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电话:0530-4691119
举报邮箱:hzsxshb@163.com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接受广大市民的举报。
单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