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桑逢德一行走访慰问全国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江应水同志,为他送去了慰问品和诚挚的祝福。
在江应水家中,桑逢德与他亲切地拉家常,详细了解他的身体、生活和家庭情况,并叮嘱他要注意保重身体,也希望江应水同志继续发挥余热,为历城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江应水同志于1963年参加工作,1988年下半年调至区监察局,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先后主审了60余起行政违纪案件。1989年被评为“山东省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国家监察部、国家人事部命名为“全国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在区监察局工作期间,江应水主动挑起案件审理工作的担子,不提困难,不讲怨言,一心扑在案件审理工作上。通过大量案件审理的实践,总结出了“严、细、实、准、快”五字审理经验,被济南市监察局认可,并在全市监察系统进行推广。
江应水常说:“处理违纪干部不光是为了打板子,还应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使其改正错误。”他不怕“硬”,不吃“软”,既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又满怀激情诚恳地帮助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在做案件审理工作的三年时间里,经他主审的行政违纪案件,件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没有一起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