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2月8日讯 今天,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关于《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与成果标准化导则(试行)》新闻发布会,对《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与成果标准化导则(试行)》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村庄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村庄规划是保护特色资源,传承历史文脉的需要。村庄规划是遏制农村“两违”,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重要依据。”会上,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吕成介绍,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关于积极做好村庄规划有关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指导和规范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增强淄博市村庄规划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和编审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由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联合制定了《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与成果标准化导则(试行)》。
《导则》编制过程中先后于2020年9月上旬和10月中旬两次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期间共收到建议、意见12条,并按意见进行了修改。《导则》于10月28日发淄博市各区县局试行,试行期一年。
《导则》结合淄博市村庄规划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的规范化成果格式,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作流程、现状调查与分析、村庄分类与规划重点、村庄规划内容、规划成果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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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与成果标准化导则(试行)》的亮点是什么?
一是地域特色明显,编制可操作性强。基于淄博市五区三县的地形地貌、农业产业以及地域文化等要素,细化村庄规划编制的重点进行。明确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与要求,优化村庄规划成果表达,以村规民约的方式提炼村庄规划管制规则,确保规划成果能让农民看得懂。
二是村民参与规划,突出村集体地位。倡导村民全方位参与规划编制和决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别突出了农民主体地位,对乡村调查和入户调研提出方案。要求编制单位做到规划前充分调研沟通,规划中吸纳村民及村集体的意见,规划成果充分体现村民及村集体的规划诉求。
三是管理流程清晰,规划管控有弹性。明确了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组织、规划编制、审查报批流程。征求并采纳了淄博各区县相关单位的意见,增加了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预测的内容,开展农村宅基地需求情况统计调查,统筹解决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对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村庄风貌等提出弹性管控要求。
2、《导则》中是如何保障村民意愿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导则》中明确了村庄规划的原则就是要“突出集体和村民的主体地位,切实保护好集体、村民和其他合法组织的切身利益”。倡导村民全方位参与规划编制和决策,规划成果应体现村民意愿。
在现状调查阶段,通过走访座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和驻村体验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庄现状情况、问题和发展需求等,包含村民对土地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农房建设、设施配套、环境提升等方面的发展意愿和要求。
在规划编制阶段,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协商确定规划主要内容,形成规划成果。批前公示时,公示成果包括规划图件、说明、纳入村规民约的条款、表格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公共活动空间等区域,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充分征求村民意愿。
在审查报批阶段,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规划成果进行审议。并将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一并上报审批。批后公告,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墙、上网”多种方式公开公告,批后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加强村民监督。规划编制全过程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体现村民主体地位,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申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