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青岛市委常委、胶州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刘建军,在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青岛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毕维准出席会议。
刘建军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党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等方面的领导。
二要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开展工作,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围绕社会治理创新开展工作,丰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内涵,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三要坚持优化法治环境。要把为企业站台,作为干部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增强企业投资胶州、深耕胶州的信心和热情。要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行为,释放“谁给胶州营商环境抹黑,就把谁拉黑”的信号,切实增强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四要坚持广泛凝聚合力。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抓好法治建设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各项工作。要锻炼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中共胶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稿)》、《中共胶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审议稿)》、《中共胶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审议稿)》起草情况与《关于打造“四有”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部分镇街专题汇报本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汇报。书面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
杨升海、李晓光、孙晓兵、范奇志、贾泽远、马锦秀、张宏业、孙书全、李昌出席会议。
源:金胶州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