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自然告字[2020]32号
经胶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胶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公开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规划建筑面积(m2)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3027寺门首路南侧、漳州路西侧30703居住1<R≤2.8 ≤20% ≥35% 70 20924.6112 85968 2434
3028泸州路南侧、市场路东侧12777商住1<R≤2.0 ≤30% ≥30% 70、40 6017.967 25554 2355
3029北辛路西侧、规划一号路南侧33765居住1.6<R≤1.9 ≤28% ≥30% 70 14870.6654 64153 2318
3030扬州路北侧、北辛路西侧东23985居住1.6<R≤1.9 ≤28% ≥30% 70 10563.3578 45571 2318
3031扬州路北侧、通州路东侧6633居住1.6<R≤1.9 ≤28% ≥30% 70 2921.1436 12602 2318
3032经一路北侧、纬六路西侧15929商业 ≤2.0 ≤35% ≥20% 40 4163.8406 31858 1307
3033站前大道西侧、综保三路南侧12432商务 ≤2.0 ≤40% ≥20% 40 3336.7488 24864 1342
3034潍蓝路南侧、站前大道西侧27968商业 ≤2.0 ≤40% ≥20% 40 7506.6112 55936 1342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本次拍卖出让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根据《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 〔2020〕2号)《胶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号)等有关文件,居住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7%比例产权型人才住房。经测算:3027号地块应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少于6017平方米, 3028号地块应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少于1431平方米, 3029号地块应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少于3346平方米, 3030号地块应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少于3189平方米, 3031号地块应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少于882平方米,其余配建指标落实在青岛人才小镇地块。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0年12月25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网上交易’”进行。
五、竞买人可于2020年12月8日16时至2020年12月24日10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竞买人可于2020年12月22日10时至2020年12月24日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16时。
竞买申请单位和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一致。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胶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八、竞买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2-82289278
胶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