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胶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孙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及二十六个成员单位联络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法》自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负责任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将全市12个镇办纳入到成员单位中,在青岛市首次细化镇办在矫正委员会中的职责分工,为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会议上,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孙晓兵强调,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确保矫正对象的安全稳定是推进平安胶州、法治胶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二是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灵活运用人防、技防、联防等手段,全面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步发展。三是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衔接配合机制、社会参与机制、教育矫正机制,着力构建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四是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协调,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上还研究审议了《胶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胶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将政法各部门间衔接配合工作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将矫正各项工作开展的标准和节点进行了明确,对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为在各种法律、规定框架内开展矫正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