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宪法法律意识,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牡丹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宪法》知识。
牡丹司法所工作人员给到场的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宪法》读本及宣传彩页。司法所所长龚再伦首先给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宪法宣誓誓词,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然后,龚所长带领大家从宪法的诞生背景、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成以及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全部详尽的学习了一遍。并耐心地解答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告诉他们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宪法宣传学习,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宪法法律素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宪法法治观念,让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养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习惯,让宪法精神融入到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