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一把手”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纪委监督责任,用足第一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用足第一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函询、提醒告诫、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干部小错变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在加强干部日常教育上下功夫,推进纪律教育进党校、进基层、进教材,促进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加大对“一把手”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情动,对典型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加大“一把手”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力度,发挥好典型违纪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政“安全带”。
三是提升派驻监督实效。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把“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突出抓好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
四是抓好述责述廉工作。积极扩点增面,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区直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向干部职工大会述责述廉,逐步实现述责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问题导向,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主体责任、廉洁从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列为必述内容,引导主要负责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