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1月30日讯 11月25日上午11点许,沂源交警大队民警经过准确研判,快速出击,在沂源县大张庄镇新保路与刁石路口查获一辆报废小客车鲁CDE8**。
该小型客车自2008年落户并取得机动车号牌后(检验合格至2010年),此后该车就再也没有到车管所进行定期检验。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进行检审,该车达到了报废车标准。
该车依法被强制收缴报废,驾驶人刘某某面临吊销驾驶证且在两年内不准重新取得,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沂源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要按期参加审验。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冯长冰
查处的报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