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11月23日,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禁塑工作的通知》(东事管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市直党政机关2020年底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全市范围内公共机构2021年底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11月25日,市机关事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在市级机关餐饮管理中心共同开展了“落实‘限塑令’ 拒绝白色污染”主题签名活动。
活动现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们踊跃签名承诺,共同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志愿者们纷纷向前来就餐人员宣传讲解“限塑”知识,引导人们改变消费习惯,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爱护”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高度重视禁塑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安排,市直党政机关明确了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实化细化了工作措施,限定期限全面开展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二是推广替代产品,在各类公务活动及其他工作和活动中,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在食堂、外卖等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袋(膜)。三是强化分类回收,结合前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安排,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了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按照要求,多角度、深层次的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活动,尤其注重利用网络媒体开展专题宣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从单位做起、从家庭做起,减少使用塑料袋,用环保袋替代塑料袋,选择不用配送餐具和优先选择使用环保材质外卖商家等,用实际行动践行禁塑和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