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 最终酿成大祸
2019年9月12日22时30分许,曾好醉酒驾驶鲁H0***S号小型轿车,沿济宁北湖石桥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铁道西500米处时,与沿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党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党某某当场死亡,两车辆损坏的事故。
经查,曾好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18年06月04日01时25分许,田润鹏驾驶鲁HU***U小型轿车,沿曲阜市鼓楼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文物局门口处时,与前方顺行的田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田某当场死亡,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田润鹏弃车逃逸。
经调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田润鹏弃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