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社局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为此,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录音电话等记录设备配发至执法科室一线执法人员,全过程记录执法管理情况;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胶州市人社局法制机构负责对日常执法文书的审查,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同时,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胶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权,公示权责清单,同时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通过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