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拓律师事务所作为潍坊盛丰面业的破产管理人,在2018年10月接管项目后,没有建立系统且完善的账务信息,不能证明存货的走向及资金的往来证明,对于巨大的库存资源,更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合理合法的处置。债权人在查阅债权信息时,管理人不能如实提供新债权表、粮食债权汇总表及申报资料原件及凭证、破产后《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底稿、债务人财务资料等资料。
对于粮食户的债权,管理人按照优先老百姓生存的基本保障,给予优先保障生存权的高度优先于其他破产债权进行清偿。但是,据管理人的项目负责人讲,他们没有实地走访粮食债权人。对于该债权的统计仅仅依据街道、社区、村委、债权人自报等方式认定,没有经过必要的审核,也没有形成汇总表,更没有收集原始凭证,仅仅靠所谓的债权人自己写的承诺书来申报并确定债权的金额。
鉴于此,债权人在今年9月份就要求管理提供粮食债权表,管理人应约11月18日给与管理人粮食债权表的信息,但是直至11月25日,管理人仍不能提供有效的粮食债权人的信息。两个多月都不能提供粮食债权表,不排除管理人想以此拖延时间,来阻挠债权人提起诉讼的时间。
对于管理人独断专权、一拖再拖的工作态度,潍坊滨海法院却没有形势监督和检查的权利。一个地区要想招商引资,需要司法部门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更应该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