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0年10月25日12时54分许,祝某驾驶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沿牡丹区康庄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凯兴天下工地门口处右转弯时,与同向王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
“10.25”牡丹区渣土车运输车致人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直接原因
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驾驶人祝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较差,驾驶机动车借道通行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先行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间接原因
(一)菏泽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随车携带的渣土车城区通行证显示该车以西关医院项目名义申请了市区通行证,但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未按申请事由为西关医院项目运输渣土,未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暴露出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运营单位菏泽市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动态管理,实际运营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二) 菏泽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所属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经查,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实际车主为杨某某,该车驾驶员由杨某某自行聘请使用。菏泽市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实际车主聘请的驾驶人不知情、不掌握、不教育,失控漏管,导致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涉事企业被停业整顿
事故发生后菏泽市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大队及时展开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对在调查中发现的企业违规线索及时上报菏泽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11月18日市交安办将企业违法线索移交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处理,11月19日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决定对菏泽市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并约谈企业负责人。
2020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对营运车辆引发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开展深度调查工作,除依法追究肇事驾驶员的责任外,依法将企业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督促营运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相关法律链接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渣土运输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菏泽实际特制定如下通告:
一、市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联网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自本月29日起一周内,所有渣土运输公司以公司为单位到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复审校验,凡是未安装或者不在线的渣土车一律停止运输。
二、提高渣土运输公司设立标准,由原来的10辆渣土运输车提高至30辆,并对现有36家公司进行整顿整合,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凡新驾驶渣土运输车的驾驶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未进行培训的一律不得上岗。
三、实行考评制度。对市区渣土运输公司实行跟踪考评,对每个渣土运输车辆建立档案台账,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记录在案,公司所属渣土车发生一次重大交通事故责令停业整顿,发生两次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收回登记证书,在市区不得承揽渣土运输任务。
四、加强渣土运输许可监管。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渣土车承担渣土运输任务,对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公司在承担渣土运输任务前到市城管局办理《渣土经营性运输登记证》,渣土运输公司携带《渣土经营性运输登记证》到区环卫部门办理渣土准运许可证后再到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
各区办理的渣土准运许可证必须报市城管局备案,做到一证一备案,凡未备案的渣土车按无证查处。
五、加大执法力度。自本月29日起市城管局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抽调3个中队24名同志,参与联合执法实行24小时巡查,严厉查处违规渣土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