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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三次捕杀,治理城市狗患何必如此“血淋淋”

2020-11-23 15:39:47 来源: 商讯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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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威信县公安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称,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城区禁止遛狗,违反三次捕杀!”该通告一石激起万千养狗人们心底的千层浪,这是揪心的一痛。一时间,养狗的忧,不养狗的乐,执法部门满街遛。这样的现状不得让人要反思一下,出台一项规定或政策,首先要考虑其合法性与可执行性,合法才是前提,管用才是硬道理。

如今随着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精神层面的提高,再加上现在许多老人退休在家闲来无事,儿女又上班,可自己又想让人陪伴,这样宠物伙伴就进入了人们的生活。随着养狗的越来越多,出现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遛狗的不牵狗绳,狗狗随地便便无人清理,原本人类游玩的公园变成了狗狗的游乐场所,多数人们开始厌恶养狗。

城市狗患的严重性及其治理的迫切性无需赘言,相关部门出重拳、下猛药无可厚非,但要警惕“越严越好”的治理逻辑。不顾实际,无视规律,一味在“严”字上做文章,最终可能适得其反。

但是“城区禁止遛狗,违反三次捕杀!”确实残忍,“捕杀”二字充满了血腥,整个城区禁止遛狗又要出动多少人员去抓狗,抓狗中工作人员受伤怎么处理,这样会消耗太多人力。所以说出台一项规定或政策,要考虑其合法性与可执行性,合法才是前提,管用才是硬道理。文明养犬是大家的事情,制定相关政策可以大家一起参与,全民参与,共建文明。

作者:李博

王玉振 本文来源:商讯 责任编辑:王玉振_j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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