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力度,日前,河口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行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到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申请、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原则上不高于当地3个月城市低保标准(2020年,河口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66元)。
申请程序为:须由本人凭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证明向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对受理初核同意的个人申请及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是否参加失业保险进行信息核对。经核对确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审批公示后予以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