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17:00:08 来源: 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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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是
公安交警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但部分驾驶人总是心存侥幸,
不顾道路交通安全,
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
其行为不仅自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还有可能危害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理大家都懂,
那就遵守交通规则嘛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好吗?
开着报废车、假装车没问题……

近日,菏泽开发区交警依托科技技术,利用缉查布控系统,通过视频分析判断,线下追踪,科学部署,精准打击,3小时内连续查获2辆逾期未报废的隐患车辆,及时消除了潜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有效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大对报废车的打击力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1月12日,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接到公安部交管局推送的违法车辆后,立即采取行动,迅速对推送车辆的行驶轨迹及行驶路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该车的行驶轨迹及活动区域,执勤交警孙书奎、王万意、王茂辉一路追击,调取监控设备,摸排分析、定点蹲守,实行网上网下联动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8时许,执勤民警通过2个小时不间断的排查,最终在安兴至胡集段发现该嫌疑车辆,并立即对该车进行核查、取证,确定其为部局推送的鲁R1***8报废货车。

无独有偶
同一天
仅相隔3个小时
开发区机动中队队民警又查获一辆部局推送报废车辆

11时许,机动中队带班队长刘旭分析研判到逾期未报废车辆鲁RH***9在胡集东马海村附近行驶,随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密切追踪,精准打击。最终,执勤交警在G220国道马海加油站附近发现逾期未报废车辆RH***9,并依法将车实施暂扣。经进一步系统查询,民警还发现驾驶人胡某某驾驶证已被吊销。
目前,报废车辆已被依法暂扣,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但个别司机却心存侥幸屡屡以身试法。
菏泽交警提示您:
驾车上路行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审验。同时,针对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目前已形成以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及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支撑平台,深度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和预警严重交通违法,快速调集警力现场拦截查处的常态化纠违机制,不仅对重点车辆实时关注和重点管控,还可对涉牌涉证、漏检、报废车等各类交通违法予以精准打击。在此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本文来源:菏泽交警
责任编辑:
闫乃旗_heze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