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济宁市自2020年11月8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9日14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实施严格的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重污染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点位)进行检查与帮扶。现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鱼台县
张黄镇常柳行村拆迁工地,现场检查发现,拆迁施工正在进行,挖掘机正在进行土石方作业,违反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停止涉及土石方拆迁施工的强制性要求,且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现场扬尘严重。
(来源:济宁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