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规范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工作,11月10日上午,曹县司法局组织召开《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会上,曹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潘辉就上述两份文件的起草情况作了陈述说明。与会代表们针对文件的内容纷纷踊跃发言,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建言献策,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出台《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办法》与《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的一项举措,对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