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大沽河流域发生一起违法捕猎野生鸟案件,胶州市自然资源局迅速行动,积极会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胶东派出所对该案件进行了查处。经工作人员鉴定,涉案野生动物20余只,其中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纵纹腹小鸮、短耳鸮各1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17只,环颈雉鸡1只,这些鸟儿对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陆生生态系统平衡以及科研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在禁猎区捕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属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连日来,结合候鸟保护行动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月活动,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在加大巡护力度的前提下积极与市森林警察大队联合,不定期到大沽河、少海、洋河山丘区等重点区域巡查乱捕滥猎候鸟等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对养殖、经营企业加强监管力度,促进养殖、经营企业对养殖场所、经营场所、养殖设施做好卫生防疫,防止疫源疫病的问题的发生。
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指导各镇、街道和各功能区,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要求,把保护野生动物责任落实到实处。同时,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协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动物园、市场、饭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违法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杜绝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在全市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