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法院积极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联合市检察院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此项工作。
11月5日,市法院召开2020年第20次审委会,会议由市法院院长张正智主持,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应邀列席,并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董某某故意杀人案发表了公诉意见。在听取承办法官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汇报后,王新建结合案件情况,从案件定性、证据把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阐述了意见。随后,审委会委员先后发言,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讨论,就案件处理形成了一致意见。
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院提升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审判监督的有效途径。市法院将结合审判实践的新发展、新变化,不断完善、实践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配合,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齐心协力为平安菏泽、法治菏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