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菏泽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单县浮杨路黄岗段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套牌摩托车。
当天14时55分,执勤民警在对车牌为鲁RH9665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经查询,驾驶人程某东,家住单县湖西路,曾办理过E证,现在已被注销。而该车悬挂的车牌,是程某东另外一辆摩托车的车牌,因为那辆车已经报废,但程某东没有按法规的规定,按照正规手续报废,而是将车牌留了下来。程某东又重新购置了一辆摩托车,为了省事,就把自己报废的摩托车车牌,安到了新买的摩托车上。目前,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套牌车辆进行了暂扣,对驾驶人程某东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对其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己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而程某东把报废车的车牌挪用到其他车上,为了省去安牌的费用,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还受到了处罚,这真是贪图小便宜而吃了大亏。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