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李宗洲出席。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对拟任免职干部情况的介绍;讨论研究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听取审议了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涉及第29次人大常委会议题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关于《2020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4个工作评议调研组对拟评议的8个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为:表决《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做出决议,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工作评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全市商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的汇报。